台中市一名婦人在上班打卡後,由於手機忘了拿,跑到台中清潔公司對街摩托車拿手機,不到30秒時間卻被上司以擅離職守記過處分還貼出公告,婦人怒撕公告卻被開除。為了爭一口氣,婦人提出告訴,法官認定開除無效,判婦人獲賠資遣費將近30萬
“我不是為了錢,最主要不是為了錢,我主要是爭取法律是公平的,還有勞工有勞工的保障。”羅淑珠拿出打了1年的官司資料,如今終於獲勝,她很開心。因為她06年在一家連鎖生活館擔任清潔工,上班打卡後跑到對街拿手機卻被懲處。
羅淑珠說:“我很緊張要衝過去拿,這樣說不行啦,說我上班打完卡又外出拿手機,這樣不可以,好無理,真的好無理喔。”
無端被記過,羅小姐氣得當眾撕毀公告,並且找上司理論,卻換來開除的命運。羅淑珠說:“因為他一直不理我,我當然很氣,只是據以力爭要講個合理,哪有那麼嚴重,不可能吧。”
生台中居家清潔活館代理店長則說:“她(羅淑珠)跟主管發生口角,有一些事情,她沒有遵守的規定,甚至是屢勸不聽。”
雙方各執一辭,不過羅小姐不甘被開除,提出告訴,法官認定業者開除無效,判定羅小姐獲賠2台中居家清潔服務9萬多元。
- May 06 Mon 2013 1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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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手機離崗30秒遭解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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