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現行的健保制度始於1995年,它以被保險人口投公所健保保率高、投保費率低、給付範圍廣及就醫方便而聞名於世。2000年因其優越性曾被歐洲的權威機構評為世界第二,僅次於瑞典。
  和我們相似的是,台灣健保的入保費用也是由個人、企業和政府分攤,企業承擔60%,個人承擔30%,政府承擔10%。老人、孩子的個人部分由政府承擔。總的原則是,由年輕人賺錢分擔老、幼的醫療風險。
  台灣的健保堪稱價廉物美,和我們相比的主要優勢為:
  1、單一體制的全民健康保險。無論窮人、富人,無論貧民、官員,無論去大或小診所,全都一視同仁,所享受的醫療服務和健保賠付都是一樣的。沒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,沒有把醫保分為職工醫保、居民醫保和新農合,更沒有讓越窮者看病越要自己掏錢。
  2、充分體現了社會保險精神,即“殺富濟貧”。薪水越高者,個人繳費的比例就越高,對於經濟困難的弱勢人群,70歲以上的老人,原住民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而無職業人員,可由政府代其繳納需個人承擔的入保費用。不在上述範圍內、但無力繳納醫保費用的貧困人員,也可向健保管理部門申請分期繳納保費、辦理幫困基金無息貸款、申請慈善團體代繳醫保費等。
  3、醫療收費高,但自付的比例相當低。門診用藥,只要是醫生開具的處方,全由健保買單。做個全身檢查,只付20%的檢查費,而且以300元(約60元人民幣)為上限。如果住院治療,個人僅負擔職業工會部分床位費,而且收費十分低廉。如果病人實在支付不起,可以選擇四人(以上)的病房,床位費全部由健保買單。例如某人在大放了一個心髒支架,住院不到一周,花了幾十萬,而他個人只付了不到1萬元新台幣,折合人民幣不到1000多元。
  4、重大疾病免除個人負擔的費用。台灣的健保管理部門將惡性工會勞保腫瘤、尿毒症、精神病、先天性畸形、自身免疫性疾病、燒傷等31種疾病納入到重大傷病項目,這些疾病治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健保負擔,也就是說,患者不用負擔任何治療費用。這就保證了得了這些疾病也不用擔心因病返貧了。
  說起健保,不得不說說台灣的醫生。一個大的ICU主任能夠直接當選台北市市長,台灣的醫生地位之高就不用我過多的解釋了。台灣不但鮮有傷醫事件,而且台灣的醫生廣受尊重。一個高齡產婦在台灣某家臨產前發現胎死腹中,2個“民意代表”為了討好選民就召開招待會指責醫生不負責任,導致那個醫生被迫辭職。可讓這兩個“民意代表”沒有想到的是,絕大部分公眾同情醫生,紛紛譴責“民意代表”不懂裝懂,結果那兩個“民意代表”又召開招待會公開向醫生道歉。要知道,台灣的“民意代表”是非常牛的,可以隨時工會健保批判。但是,你可以隨時批總統,但你不能隨便批醫生,這就是台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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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新一期亞洲周刊發表童清峰的文章指出,台灣健保制工會健保度被認為是全球典範,從醫療需求、醫療供給等項目,都獲稱贊,在國際排名第二,僅次於瑞典,其中主要的原因是醫生賣力、醫護人員薪水低、醫療糾紛少及賠償有限,還有醫療事業大部分公營,便於政府控制。
  去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、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系教授兼《紐約時報》專欄作家克魯曼(Paul Krugman),曾於《紐約時報》專欄大贊台灣健保制度,要美國人效法。
  台灣健保制度可“提供美國全民在經濟上納保的範例”。強調短短的六年間,台灣人民的健保納保率快速成長,從不到六成衝到九成七。而且“台灣全民納保的成本很低,考量人口增加和收入成長,就職業工會算整體醫療費用有任何成長,也不多”。
  台灣工會勞保健保制度於1995年3月1日正式實施,是國民黨時代連戰擔任“閣揆”時最亮麗的政績,它以被保險人口投保率高、投保費率低、給付範圍廣及就醫方便而聞名於國際。台灣健保統合工勞農保醫療給付,建立單一體制的全民健康保險,采行單一支付管道,實施總額支付制度。
  全民健保具有社會保險的精神,即所謂風險分攤,在自助互助的基本理念下,年輕人賺錢分擔老幼的醫療風險,達到年齡族群和世代互助,而且形成龐大健康資料庫,便利衛生研究工作;而行政費用維持在百分之二以下,因而極受國際推崇。
  《經濟學人信息部》(EIU)在2000年公所健保就醫療需求、醫療供給等項目,將台灣醫療保健評為世界第二,僅次瑞典。美國廣播在2003年制作節目盛贊台灣的健保,指出每人每月平均付20美元的保費,每次看診平均付掛號費4到10美元,就可以到特約找任何醫師看病。近年來,來台灣取經的國家不下50個。
  台灣健保堪稱價廉物美,民眾根據薪資多寡,每月只要付少少的錢,即可享受到各樣的醫療服務,不論貧富貴賤,去大或小診所,所受到的醫療服務全都一樣,一視同仁,有錢人縱使想多付錢獲取額外服務,也不被允許;而且就醫便利,、診所到處都是,自己可以選擇要在哪裡就診,無須醫師指定。
  健保不是被保險者付費而已,企業和政府也都要分攤,台灣行號有替員工加勞保就一定要替員工加健保,因為兩者的加保金額都是以勞保加保金額為依據,且健保是跟著勞保走。現行法令規定雇主每月為員工負擔之健保費為六成,員工與眷屬自付三成,政府負擔一成。
  台灣健保投保金額采取分級制,根據薪資等級分為十組,例如月薪最低在1萬7280元(約合500美元)以下者,每月繳納600元;月薪最高13萬1700者,每月繳5400元。
  由於全民健保是強制性保險,無論何人都必須參加健保,包括留學生、移民者,甚至外勞等都納入。它主要的精神是“大病看大,小病看診所”,任何人看病,除了支付掛號費外,病人還須分攤部分的醫療費用。
  前民進黨“立委”沈富雄前年在台大動了心導管手術,住院四天,裝了一枝血管支架,他只付了新台幣近2萬元,健保幫他付了幾十萬,若無健保,同樣的手術得花費一百多萬元。
  台灣健保“太便宜了”
  醫師出身的沈富雄,是當年“立法院”中少數被公認對健保下過工夫研究者,他指出,台灣每個人所繳的健保費大概是美國的六分之一到八分之一,“太便宜了”。
  台灣健保是哈佛教授蕭慶倫的構想,這個構想是參考加拿大單一保險人制度,但加拿大的健保基本上是失敗的,為什麼台灣能成功?沈富雄分析指出,第一、台灣的醫師太賣力了,不少醫師一天至少看120個病人(美國平均約30個),這在全世界是絕無僅有的。其次,台灣醫事輔助人員,醫師除外,如護理人員、物理治療師、營養師、心理復建師、藥劑師等,用的人數相對少,薪水偏低,以護士為例,台灣護士薪水約美國的五分之一。第三、台灣醫療糾紛頻率不高,醫病關系很少訴訟,即便打官司,醫師若敗訴,賠償金額也不高,誤診致死者,頂多賠一百到二百萬台幣,甚至一百萬以下。第四、在美國醫療事業都是上市,盈虧壓力大,台灣醫療事業不准上市,絕大部分是公營,有政府補貼。
  相較之下,加拿大健保就沒有這些優點。沈富雄指出,主要是加拿大沒有效率,病人如要開一個不緊急的刀,如大腿髖關節手術,至少要排六個月以上;台灣如要開同樣手術,一個禮拜就搞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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